本報訊(記者 趙雄韜 實習記者賀秋平)近日,記者從延安市公安局獲悉,針對近期黨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、領導幹部酒後駕車帛琉時有發生的問題,延安市公安局聯合延安市監察局,從2014年1月10日起,開展為期15天的查處“酒駕”違法行為的統一行動。
  1月14日晚8時許,在寶塔區解放劇院附近,延安市交警支隊的6名交警和2名延安市監察局監察人員,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。14日晚查處“酒駕”行動中,未發現有駕駛員“酒駕”的行為,只有部分駕駛員沒有攜帶齊全西裝相關證件。據悉,截至14日,延安市全市共查處“酒駕”16起,其中疑似酒駕4起,未查處到公務人員有“酒駕”行為的情況。
  夜查“酒駕”專項活動從1月10日至24日為期15天,具體時間為每晚找房子8:30至10:30。期間,將在延安市區設2個流動點,以高速公路延安南、延安北入口以及市區餐飲、娛樂場所等重點區域查處“酒駕”行為。各縣區也分別設1到2個流動檢查點。
  據悉,在這次專項夜查“酒駕”行動中,對於群眾酒駕的,由公安機關按照新交規處罰;對於黨政機關職業單位工作人員“酒駕”的,除公安機關處理外,監察機關還要予以通報給予責任追究;醉酒駕駛二手餐飲設備買賣負刑事責任的,按照相關規定做出予以辭退、開除等處罰。
  另外,對於酒後駕駛公車的,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,還要追究單位領導責任。如果有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和領導吳哥窟幹部干擾公安機關執法,監察機關將會嚴肅處理。
  延安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王旭武表示,通過開展夜查“酒駕”行動,全市交通事故率明顯降低。   (原標題:延安集中查處公務人員“酒駕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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